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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老赖”用别人身份证坐高铁,没想到身份证主人竟是在逃嫌犯, 你怎么看「老赖冒用身份坐高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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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05 11: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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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老赖冒用身份坐高铁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3个问题老赖冒用身份坐高铁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黄岩...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老赖冒用身份坐高铁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3个问题老赖冒用身份坐高铁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黄岩区:“老赖”用别人身份证坐高铁,没想到身份证主人竟是在逃嫌犯, 你怎么看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欠债不还者与老赖一词风马牛不相及,自古以来,老赖一词就是外姓友人对赖氏长者的尊称,绝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代名词!编者同志在文中用老赖一词代失信被执行人实在不妥,使广大读者朋友们误会老赖就是失信被执行人,严重伤害了我赖氏族人的声誉和感情。


黄岩“老赖”用别人身份证坐高铁,没想到身份证主人竟是逃犯, 你怎么看

欠了别人的钱,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归还,因此被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就这样还是不还钱。还想继续享受高铁的服务。冒用别人的身份证上高铁,但慌乱中冒用的身份证竟然是逃犯的……

这样的故事堪比电影。虽然靠点法律的边。但我更看到人性的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侥幸以为能逃过一劫,不想却进入更大的劫。担任过多起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深深理解他们那种已经判决赢了却始终拿不回钱的迷茫。这个事件的发生让我拍手称快。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子涛说事:知道出行难了,去哪里都不方便,还接别人的身份证坐高铁,真的是厚颜无耻,希望政府加强管制,认真审核,杜绝任何投机行为。

身份证作为日常生活最重要的证件,广大市民不要随意出借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以防不法分子不当使用,因此承担法律责任。更不要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违者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保护好自己的有关证件,丢失立马及时处理,以免后患无穷。(孙子涛)


欠了钱的人 对于有钱不还,有执行能力就是不履行 还想享用 高铁服务待遇 真的是不要脸既然能到这么厚颜无耻 冒用他人身份证件 乘坐高铁 但没有一个提前准备措施 慌乱中使用的竟然是逃犯的....真是我们所说的 好人有好报 恶人终究面临的不会有好的结果

这种场面真的是又火又想笑 让我们真正的看到了人性阴恶狡诈的一面 侥幸以为能逃出网法 不幸运的是进入了一场更大的劫难 深深的为那些法律裁决赢了的人 却始终拿不回的的颠倒迷离 这种事情的方式 让我鼓掌>喝采/p>

也请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因此,老赖们你们别想过得踏实,超过五年,只要你有财产,都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使得这些老赖 无处可逃


如果把失信人都列为老赖,并限乘飞机、高铁,这是否属于民事违约上升为行政处罚?有何法律依据

你欠债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在执行中,你没履行法律规定义务。在判决限定时间内你没有还钱,法院就把你纳入失信人名单。失信人就是老赖呀。把失信人员列为老赖,就不能坐飞机、高铁,这不是属于民事违约上升为行政处罚。不让你高消费,和行政处罚是两个概念。把你列为老赖,是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的任何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它和行政处罚不一样,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作出的决定。而禁止高消费,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由最高人民法院对不履行法定义务而作出的惩罚性规定。失信人没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人民法院对你进行惩戒,所以把你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你坐高铁,坐飞机等等吧。限制老赖坐飞机、坐高铁是司法规定不是民事违约上升为行政处罚。

并不是所有的失信人都会被列入为老赖,真正无力偿还债务的人是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一定要把两者的关系分清,不能混淆,这样是不对的。不是说所有的债务人都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一旦列入失信黑名单就等于是违反了法院的判决。

现在对于老赖的惩戒是永远不够的,只是将他们列入失信黑名单和限高令,这些对于大部分的老赖是起不到任何震慑作用。体现不出司法的尊严。

国家颁布的任何法律都是有依据的,并不是说胡乱的有民事案件上升到刑事处罚。就是由于老赖不还钱这种现象属于民事纠纷,才造成了今天全国共有老赖630多万名,他们严重破坏了我国的信用体制。

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后果都有哪些?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通过这些我们完全可以分析出来,债务人完全可以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或者他人的名下,来办理或者购置一些事情。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例如:

①、债务人出门可以选择自己开车或者是坐动车的二等座。

②、出差或旅游的时候完全可以不住带星级的宾馆,民宿或一些普通的宾馆也是可以住的。

③、子女也不一定非得要读私立学校,对于公立学校还是没有限制的,可以一样读书。

④、用父母或子女的名字来购买房产或车辆。

等等一系列的事情,通过这些我们可以看出来,现在所谓的实行黑名单和限高令对于大部分老大来讲是起不到作用的。依旧每天吃香喝辣,住好房开好车。而且都不在自己的名下,任何人或法院都拿这样的老赖没有办法。

!对负债人限制高消费可以理解!但是限制出行交通工具,尤其是限制高铁飞机只能是给负债者添堵,现在飞机票打折比绿皮火车票还便宜,有必要限制吗!我个人支持负债者限制坐高铁一等座、飞机头等舱,觉得可以让负债被执行人坐高铁二等座、可以坐飞机经济舱,这样可以给负债人一个快捷出行便利的条件,让这些负债者能充分的利用好时间多赚点钱,同时给航空铁路也创造了效益,一举两得!最后千万别忘记了这些因创业失败负债者曾经给无数个家庭提供了就业岗位,给国家纳过税、也为众多困难群体捐过款!

有何法律依据我不知道,但是如果把失信人都列为老赖,并限乘飞机高铁,我觉得这个不太合理。其实失信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另外一种是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所以首先得区分这两种情况然后再来决定如何处罚。

比如某些贪官或者大集团领导负责人,背负多少亿多少亿债务的,像这种人早都把财产转移了。就算是列为老赖限乘飞机,高铁,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影响。他们自己有车或者有私人飞机的,限乘不限乘压根无所谓的。反而是某些因为创业失败或者其它原因破产了,本身也没什么家庭背景的,这种人成为失信人,很难翻身的。这种人再去限乘飞机,高铁,对他门无异于雪上加霜,是非常不合理的。

再来说说现在的出行方式,去远一点的地方,打折的机票往往比高铁还便宜。其次飞机也有头等舱一等舱的,高铁也有商务座,一等座的。只要不让他们购买头等舱,商务座,买普通的机票和高铁完全是可以的。

有的人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成为失信人,却一步步的走错成为了失信人,有的人从一开始就做好了当失信人的打算。这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法不容情,但是法又无外乎情理。中国的法律也是在一步步完善,希望天下没有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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